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布市放晴了,姐姐終於可以背起行囊去流浪了
(先從Indooroopilly School坐公車到City,再從City換另一班公車到位在Garden City和Eight Mile Plains中間的一個小站)

流浪法則第一條: 選擇自己曾經去過的地方
以避免會有迷路的窘境發生
所以,這次的放逐地點,就是...
以前homestay家裡附近的公園

在澳洲有很多的公園,每走幾步路遇到的不是商店,而是公園
公園的標準配備,不光只是一大片綠油油的草地,還有免費的BBQ tables
只要按一下按鈕,等烤盤變熱後,就可以盡情的烤肉了
澳洲人熱愛烤肉,從超級市場販售烤肉專用的噴霧式食用油,就可以知道
(呼~ 又離題了)

印象中的公園應該都是小小的,這是身為台灣人的悲哀(還有香港人)
但是這個公園大到不像話


與其說是公園,還不如說是風景區還比較洽當






樹下有好多的榛果(不確定名字對不對)
像是一顆顆的地雷,姐姐穿人字拖,好怕踩到它們


然後
走過這座橋,就是鬼打牆的開始
姐姐就在對岸一直繞,就是繞不回公園的入口處


應該是要有一條路(如綠線)可以直通到公園的入口處
可是,一直找不到
走到最後姐姐已經全身無力到靈魂快要出竅到舒適的床上去了
後來只好又按照原路回來
原本自作聰明的想走捷徑,沒想到卻是害自己繞了更大圈 (懊悔不已)

流浪法則第二條: 不認識的路,不要亂走; 保險起見,走原路回去
流浪法則第三條: 流浪前,要累積充足的體力
(阿~ 多麼痛的領悟)
(圖畫的有點醜,請見諒)


不過,還是有看到許多漂亮的房子

圖說: 在澳洲,要賣的房子外面都會放一個立排,上面會有房子的相關資訊
如果已賣出,就會貼一個大大的SOLD字

經過一個小時候,看到了之前走過的這座橋,感動到一直謝謝老天爺,耶穌和阿拉的庇祐
 



茱蒂碎碎念~
這次的流浪,扣掉交通時間,整整走了一個小時的路,而且是馬不停蹄的拼命走
好在,最後還是有趕上一個小時才一班的公車
然後,又吃到了一碗牛肉麵(請參考~ [台灣料理] 綠茶屋)
也算是很棒的一次出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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